关于接受李泉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08年10月08日 http://www.js0573.com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网友评论 0
                关于接受李泉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08年10月7日嘉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嘉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李泉明、严卫华等二位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于2008年10月7日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泉明、严卫华等二位同志辞去嘉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嘉兴市人民政府和嘉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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