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整治通告(2006年4月1日)
2006年04月01日 http://www.js0573.com 信息来源: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网友评论 0
  城西大道通车以来,从嘉善县城区过境的货车不断增加,由于这些载重货车总质量超过城区路面承载能力,严重损坏城区道路路面,危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货车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沪杭铁路以南,平黎公路以西(不含平黎公路),人民大道以北(含人民大道),城西大道以东(不含城西大道)的道路以及形成的区域禁止本县号牌外的中型(包括大货)以上货车通行。

  城西大道(北起320国道、南至嘉兴交界南塘港)禁止本县号牌外的重型货车(注册登记总质量为12吨以上)通行。

  因运送货物等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路段和区域的,须到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后(临时通行证办理地点:320国道城西大道交叉口<24小时>、交通违法受理处和交警大队内),方可在非高峰时段(高峰时段7:30-8:30、16:30-18:00)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06年4月1日起实行,希望广大市民能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嘉善县公安局
嘉善县交通局
嘉善县建设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我要投稿】 【打印本文】 【查看评论
已有 0 位网友对这篇文章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