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5 号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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