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培〔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 月11 日至12 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月11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3〕114号、浙人专〔2004〕7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报名条件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或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处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这几点: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全部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五、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和要求。全市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8月29日至31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今年拍摄的同一底版白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二寸彩照一张(制资格证书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专题报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区)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地址:建国路与东升路交叉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南湖区属单位报名地点: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名地点:秀洲区行政中心斜对面,第二行政楼509室。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附件2)、公示专题报告(附件3),准考证领取通知单(附件4),并须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除提交报名表外,只需提交上年度的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今年若改报其它专业的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改报二科的,去年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必须作为新考生参加考试,即为首次报考,档案号不必填写,需重新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考一科的,报考时须携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成绩单)、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按新考生(首次报考,档案号不必填写)填报本年度报名表〔务必在考一科(341)栏打“√”〕。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在报名时,考生须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会同建设行政部门,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对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审批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审批意见。各地于2006年9月4日前将考试报名材料及数据库报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六、考试收费。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38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的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七、考试用书。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可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8393865,传真:010-68325220。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2006年11月6日至9日,由单位或考生凭《准考证领取通知单》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准考证由当地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领取。 九、成绩公布。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嘉兴考试培训网(网址:www.jxkp.com)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十、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示专题报告 4.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单
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