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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洪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嘉善县洪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是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镇社会事业和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等职能。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工作人员2名,其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计职位1名,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职位1名。 二、招考范围: 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6、职位要求: (1)会计职位:具有会计上岗证。 (2)农技推广职位:农业类专业毕业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根据《嘉善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考。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不开考。 2、笔试。采用综合卷,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现代科技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试一般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最少不低于1:2。 3、面试。笔试后,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职位,招考计划相应核减。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察。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5、录用。拟录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录用审批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录用的,由本人负责。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9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交流中心(魏塘镇车站北路97号)。 3、联系电话:4951217、4953224。 4、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交二寸近期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 六、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06年11月4日,上午8:30-10:30。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地点:嘉善县人才交流中心(魏塘镇车站北路97号)。
洪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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