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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嘉善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是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工作人员4名,其中:劳动仲裁职位1名,工伤认定职位1名,会计职位1名,就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职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 1、劳动仲裁职位:限法学类及法律相关专业; 2、工伤认定职位:限法学类及法律相关专业; 3、会计职位:限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和财务会计专业。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专业不限; 4、就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职位:限机械类、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 三、招考范围: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根据《嘉善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考。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不予开考。 2、笔试。采用综合卷,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现代科技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试一般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最少不低于1:2。 3、面试。笔试后,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职位,招考计划相应核减。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的予以淘汰。 4、体检、考察 。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5、录用。拟录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录用审批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录用的,由本人负责。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魏塘镇谈公北路135号)。 3、联系电话: 4124930。 4、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 六、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同上)。 3、笔试时间、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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